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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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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盗窃信用卡数额认定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 来源:南宁被诽谤师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被诽谤师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韦俊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

  韦俊律师,南宁被诽谤师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韦俊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跟随着时代的步伐,信用卡的使用不断的出现,可是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也有很多,这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社会治安的发展。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三、信用卡诈骗的常见几种情形


  1、伪造信用卡:伪造人民币是犯罪,伪造信用卡当然也是犯罪了。


  2、冒用信用卡:通常见于犯罪者拾到遗落的钱包,利用钱包里的他人身份证和信用卡进行消费。捡钱不还是不道德,捡到信用卡不还就等着吃官司吧。


  3、恶意透支: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透支,或有能力但拒不偿还,都属于恶意透支。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最新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内容,由此可知,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处于5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或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盗窃信用卡数额认定规定

  信用卡在我们的生活中已是重要的金融工具,几乎人人手中都拥有信用卡,然后随之衍生出来的盗窃信用卡后使用成为了财产型犯罪案件中最常见的犯罪形式,案件率逐年递增。信用卡犯罪是比较严格的财产型犯罪,下面介绍一下盗窃信用卡数额认定规定。




  一、盗窃信用卡的罪名定性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到底是归属于盗窃罪还是归属于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的犯罪构成理论,;盗窃;信用卡就是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使用;信用卡就是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柜员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盗窃信用卡有明显的盗窃罪的主要特征即秘密窃取,而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是侵犯财物的所有权,而财物应当包括具有价值与管理可能性的物品,信用卡也是一种有价凭证,是财物的一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是盗窃信用卡犯罪中还有试用这一行为,使用即为冒用,有诈骗的性质,是银行误认为是合法持有人而主动交付财物的行为,因此盗窃信用卡并非单一的定性,而是盗窃与诈骗的结合,属于信用卡犯罪的范畴。


  二、盗窃信用卡数额认定规定


  我国《刑法》对信用卡犯罪的量刑依据主要是诈骗的数额大小,主要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几种情况。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上的划分依据,根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三、盗窃信用卡数额认定的范围


  刑法的首要直接目标是惩罚犯罪而非补偿被害人,即首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和犯罪事实,并参照诈骗罪的认定原则,只能以犯罪分子实际得到的财物数额为基础进行否定性评价。在盗窃信用卡诈骗犯罪中,基于信用卡的透支性消费的特点,实际使用的数额即为犯罪数额认定的基础。


  以上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盗窃信用卡数额认定规定的相关知识。盗窃信用卡不同于一般的盗窃犯罪,是一种在认定和量刑上都比较严格的财产型犯罪,具有盗窃和诈骗的双重性质。不要以为只是一张卡,偷走了、使用了就意味着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