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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律师
  • 所属律所:

    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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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什么?组织卖淫可以判几年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来源:南宁被诽谤师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被诽谤师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

  韦俊律师,南宁被诽谤师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什么?

对于黑社会组织,国家是严厉打击的,黑社会组织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并对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损害。但在实践中,会有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顾法律的规定,实施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可能许多人对该罪名并不了解,下面律图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什么吧。

一、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什么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怎么量刑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依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包庇”,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 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指使他人作伪证, 帮助逃匿,或者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纵容”,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第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包庇、纵容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境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多次实施包庇、纵容行为的;

致使某一区域或者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遭受黑社会律性质组织特别严重破坏的;

致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逃匿,或者致使对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查禁工作严重受阻的;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等,应当依法 追缴、没收。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社会上的犯罪活动本应受到法律的处罚,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该犯罪组织的行为进行包庇与纵容,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受损,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3-10年的刑期。

组织卖淫可以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358条规定,对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处罚分以下3个档次:

一是构成本罪的,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强迫多人 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强奸后迫使卖淫的;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是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